党委专栏

关于表彰“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3-11-19 10:36:00   阅读次数:

关于表彰“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我校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在教书育人、学术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贡献,涌现出一批“老有所为”的先进个人。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对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鼓励先进,激励、引导更多的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专业和特长,促进实现“老有所为”,经处党委研究决定,授予王梦华、黄宗浩等27名老同志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作用。广大离退休老同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激励更多的老年人积极为学校发展、社会和谐作贡献,实现“老有所为”。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20131025

附:“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名单

“老有所为”学术成果奖:

王梦华 黄宗浩 李林森 沈呈民 戚立夫 陈有吉 张玉田

刘乾先 马振亚  李晓明 高长春 吴敏先 许志峰

“老有所为”社会贡献奖:

劳淑琴

“老有所为”督学奖:

张丽萍 吴玉琦 刘 强 张之光 何 明 曲志坚 梅学明

徐基仁 吕 凤  张林芝 褚 莹 吕金福 宫本庄 张玉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