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人事处下设老干部科,负责全校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1985年10月,学校决定将老干部科划归党委组织部管理,更名为老干部办公室;1986年10月,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老干部办公室独立,升格为处级单位,并更名为老干部处。1992年4月,为了加强对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学校研究决定,老干部处更名为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全校离休干部和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将原校工会管理的退休教职工工作纳入离退休工作处,内设离休科、退休科、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处办公室。鉴于离退休队伍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2022年4月,学校调整离退休工作处内设机构。目前,离退休工作处下设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和离退休科、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离退休工作处现有工作人员14人,为全校1800余名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离退休工作处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敬老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好离退休教职工“两项待遇”,不断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三项建设”,用心用情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注重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引导离退休老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做贡献。努力实现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帮”,切实增强老同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