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专栏

关于申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9 09:45:48   阅读次数:

关于申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为提升老年人对意外伤害的抵御能力,减轻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今年我处与“人保公司”合作,继续为我校全民编制离退休教职工申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一、 投保范围

凡我校全民编制离退休教职工(不含附校),年满5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本着自愿参保原则,申办投保。

二、 保险费

每人50元。费用不需个人承担,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支付。

三、 保险金额(理赔上限)

意外身故5万元;意外医疗5仟元;乘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40万元;乘坐列车或轮船意外身故10万元;乘坐汽车或单位班车意外身故10万元。

四、特别约定及免责条例

按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详见宣传材料)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要求

办理时间:4月17——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只办理3天,过期不再受理)。

办理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

相关要求: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登记办理。

附件:理赔须知

投保人发生意外后,应立即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报案电话:4008895518,以便于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备案。

申请医疗理赔所需资料:(1)医院提供。门诊手册;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病历。注:若没有其他机构报销,必须提供原件;有其他机构报销,需同时提供分割单。(2)个人提供。保险合同;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投保人银行卡(工、建、邮、农、中)。注:如果发生意外而住院,需要提供意外事故证明。(3)长春市理赔地址:同志街与百草路交汇中国人保寿险1楼。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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