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专栏

关于拟组织境内境外自费旅游的通知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3-04-17 08:55:00   阅读次数:

关于拟组织境内境外自费旅游的通知

 

为了满足老同志的需求,拟组织境内境外自费旅游。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旅游采取自愿原则,费用自理,可以携带子女、亲属。如成团,离退休处对参加自费旅游的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将给予适当补贴。

2.自费旅游拟选定两个方向,可同时兼报。

境内——海南方向:海南环岛6日(海口、兴隆、三亚)双飞,费用每人约3400元左右,5月中下旬出发。

境外——俄罗斯方向:莫斯科、圣彼得堡8日,费用每人约1万元(含小费)左右,6月初出发。

3.根据实际情况和身体状况,有意愿的老同志可以报名参加,报名时间截止到42216时,报名地点在离退休活动中心一楼。

4.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团,两个方向均30人以上组团。

5.如果够组团人数,将于424下午2点在离退休处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召开招标会,离退休处与老同志一道,通过招标确定旅行社,由旅行社独立组织,离退休处派工作人员随同保障。届时,会通知报名旅游的老同志参加招标会,并请准时参加。(具体旅游安排与旅行社签定协议)

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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