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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法律(14):丧偶妇女改嫁后,对已故丈夫的遗产是否还有继承权?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3-10-22 12:04:00   阅读次数:

 老年人法律知识(14

 

丧偶妇女改嫁后,对已故丈夫的遗产是否还有继承权?

 

【案例】

丧偶妇女贾某再婚,外嫁后生活平静。但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仅过几个月平静的生活即被突如其来的一次意外事故打破了,其生活状况急转直下。贾某遂找到儿子与其协商,以其再婚时并未继承分割遗产为由,要求继承属于自己应得份额的财产,但遭儿子拒绝。其子认为,母亲已改嫁他人无权再回来继承遗产。

【讲解】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妇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地位并不因是否再婚而改变,丧偶妇女再婚前有权继承,再婚后仍然有权继承。因为丧偶妇女对已故丈夫遗产的继承权,是基于与其已故丈夫的婚姻关系所发生的,并不因丈夫死后丧偶妇女是否再婚而转变。同样,丧失配偶的丈夫再婚后,也有权继承已故妻子的遗产。在这方面男女平等,不因性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在本案中,贾某的要求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借口丧偶妇女已经改嫁而剥夺她对已故丈夫遗产的继承权。

给您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丧偶妇女再婚后自愿放弃继承已故丈夫遗产的权利,法律也是允许的。但这属于丧偶妇女在拥有继承权的前提下对继承权的放弃。如果丧偶妇女在改嫁前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那么,其再婚后也就无权再要求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了。

(选自《老年人法律保障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