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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东北师范大学已故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09-07 13:15:00   阅读次数:

关于领取东北师范大学已故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已故教职工遗产继承人: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吉直房改字[2000]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发[1999]86号)的相关规定。1999年1月1日之后去逝且住房面积未达到暂控标准的东北师范大学全民编制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开始。
  为保证已故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东北师范大学已故教职工住房补贴领取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东北师范大学已故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东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09年9月7日—14日
  举报电话:85098166 85099924
  公示期满,经资产管理处审核无异议,住房补贴领取人按《东北师范大学已故教职工住房补贴领取办法》的相关规定,携带全部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办理住房补贴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2009年10月10日—30日(公休日除外)
  办理地点:校本部学生一舍一层北侧
  咨询电话:85099924 85099706
 
 
资产管理处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