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专栏

省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潘占学同志在2013年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3-06-19 10:56:00   阅读次数:

省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潘占学同志在2013年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节选)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老龄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我省人口老龄化面临的形势

目前,我省与全国一样,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基数大。2012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3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4.3%。吉林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363万,占人口总数的13.2%。二是增长快。2006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亿,2012年老年人口就达1.93亿,年递增达到5%。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2013年全国老年人口就将超过2亿,2025年,全国老年总人口数将达到3亿,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3亿,占同期总人口的34.1%。还有一个对比数: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102009年占1/8;预测2013年将突破2亿,占1/72033年将突破4亿,这一比例将超过1/42053年达到峰值4.87亿,这一比例将超过1/3,这个增长速度和所占人口比例是十分惊人的,其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据预测,吉林省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59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1.35%2030年老年人口达到83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8%,并持续在高位运行。三是空巢多。国家实行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进入了老年人口的行列;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青壮年异地就业迁移,导致父母与子女工作、生活在不同城市,彼此不能照顾,空巢老人数量逐年增加。四是保障弱。中国老龄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明显差距是“未富先老”。步入老龄社会时,西方发达国家年人均收入一般都在20003000美元之间,而我国仅有1000美元左右,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养老服务设施偏少。比如机构养老,中国只有1.8%左右,而美国则为5%。再一个特点,是老年人口中困难的较多。截至2010年底,吉林省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老人已达到50万人左右(这三部分人基本都享受低保待遇),约占老年人的13%。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并给家庭带来诸多困难,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应引起高度重视,并纳入重要日程。

现在老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重视不够,投入少;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准备不足;三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措施,认真妥善加以解决。

二、关于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要明确政府、社会、家庭的养老责任

老龄工作的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养”是首位,是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想抓好这项工作,明确和落实政府、社会、家庭的养老责任是关键。

国家已经明确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方针,是符合国情的。

一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要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制定养老惠老政策。要建设一批带有示范性、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公办养老机构,重点解决好弱势群体养老问题,并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充分体现“花小钱、办大事”的效能。

二是要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解决居家养老问题要依靠社会的力量,通过建立一种机制,把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队伍组织起来,对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分别实行有偿、低偿、无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社会化。社会化养老要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公益性,努力实现“政府不背包袱、企业有利可图、老人得到实惠”的多赢局面。要加强社会文明诚信建设,养老服务组织要讲诚信,热情真诚地服务,使被服务的老年人有信任感和安全感。

三是要强化家庭的养老功能。家庭是养老的基础,子女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是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孝道文化,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既是传统的养老方式,也是应继续发扬的主要养老模式。要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家庭养老意识,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尽量减少社会负担。

(二)要突出养老工作重点

老龄工作要理清思路,创新方式,突出重点,不断推动全省老龄工作的整体发展。

第一,要重点完善各项养老保障制度问题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利益问题。要结合我省实际,逐步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一是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做到应保尽保。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和城镇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将老年人纳入分类施保和重点保障对象,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三是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针对城乡老年人在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日益突出的问题,加强涉老配套政策的研究。在推进和完善各项制度时,认真研究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二,要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养老问题

我国目前老龄人口的数量很大,但其构成是不一样的,其养老需求也是不同的。要分层次、多形式、有重点地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一是对身体健康、有专业特长,且有志向的,可以鼓励其“老有所为、老有所业”,这部分人对社会还是有贡献的;二是对年龄较大、身体尚好,且兴趣广泛的,要创造条件,使其“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这部分人应该是生活很幸福的,不是社会负担;三是对年龄大、身体弱、困难多的老年人,要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视其不同情况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做到“雪中送炭”,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这是养老工作的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则是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要突出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

根据我省的实际,实行居家养老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主要方式。据调查,目前各地主要采取“9064”和“9073”模式,即90%的老年人采取传统的家庭照顾模式养老;6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日间照料的方式养老;3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由此可见,在家庭和社区养老的合计起来要达到9697%

一是城市要尽快搭建社区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平台。要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要规范和指导加盟组织的服务内容和形式,要探索实践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

二是农村要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目标是在每个村建一个具有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学习教育等功能的服务老年人的场所。

三是要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

(选自《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