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专栏

关于拟组织云南自费旅游的通知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4-03-14 15:03:00   阅读次数:

 关于拟组织云南自费旅游的通知

 

为了满足老同志的需求,拟于4月底组织云南自费旅游。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旅游原则是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家属同意,量力而行,费用自理,可以携带子女、亲属。

2.自费旅游线路:云南49日游(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费用每人约4900元左右。拟于4月底出发。

3.报名时间截止到325,报名地点在离退休活动中心一楼。

4.报名20人以上组团,由旅行社独立组织,离退休处派工作人员随同服务,对参加自费旅游的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将给予适当补贴。

 

离退休工作处

2014310